我在一影楼预定了一套原价2999元,打折后实际1999元的婚纱摄影服务。按照店方的要求预缴了1000元人民币的定金,但是后来听说实际定金国家规定的是最高不得超过总金额的20%,从2006年8月我们付下定金到现在12月马上要过完,影楼方面一直没有主动找过我们退还多收的定金。另外:我们还听说如果影楼违约,作为我们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所以,我想请问:对于这件事情影楼的行为可以算是违约吗?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们已经对影楼失去信任,我们可以拿回我们的定金1000元吗?
非常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网友咨询补充:
我们在影楼所有的手续中只有以下内容:1000元收款收据一张,《拍摄须知》一张,贵宾拍摄卡一张,拍摄内容一张(列举了相关拍摄的内容),没有一个实际意义上面的合同约定,我的理解是标准合同应该有“服务内容”、“服务价款及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他约定事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这样的几个基本内容,但是作为我,这些都没有,虽然我也知道我和影楼之间没有实际标准规范的合同,但是我们应该算是一种合同的关系,所以我想请问我能不能从没有实际标准合同这个出发点来要求圈儿退款或者赔偿。
刘仍安律师解答:
超过20%的多交定金不属于违约,只是超过部分不适用定金规则,但违约的话20%内要双倍返回定金,但超过的部分不支持。
刘金海律师补充解答:
这件事本身不能算违约,只能算不懂法。
如果单方违约,惩罚功能仅限于标的额20%的部分。